今天的重頭戲:「行車記錄器影像過於清晰,包括夜間影像過於明亮清楚,是否會對日後發生行車糾紛時,造成法官判決的錯誤依據?」
行車記錄器的視線角度範圍超過人眼可辨識範圍,所拍攝紀錄下的畫面,是否會在事故發生時,讓法官有錯誤的判定認知可能?
在事故發生時,還是不能過度依賴行車記錄器畫面,而忽視其他證據。
此外,有很多公司配車,職員都會將車內的錄音功能關掉,畢竟很有可能在開車時,會被錄下自己對公司的批評或意見,所以有些人就直接把這個功能關閉。
但我非常不建議這樣,因為萬一不巧發生事故,自己主張有按喇叭提示對方,甚至對方惡意逼車,狂按喇叭,甚至罵三字經侮辱自己,結果因為錄音功能沒打開,所以什麼證據都沒有被記錄下來,這樣也是不好。
你覺得行車記錄器有必要安裝嗎?它有幫過你解決過行車糾紛嗎?留言分享一下你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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